一、目的: (一)規劃軍法軍官學歷經歷管理體系(以下簡稱經管),以為軍法軍官 學歷經歷管理作業依據,計畫培育軍法軍官專業人才,有效運用軍 法人力,適才適所。 (二)明確劃分經管範圍,並以完成深造教育及歷練至將級軍法主官(管 )職務為目標,以健全軍法軍官學歷經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