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定基數內涵之計算,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以軍人最後在職時之 本俸加一倍為準。年撫金應隨同在職同階級軍人本俸調整支給之。
本條例所定基數之計算,以現役軍人最後在職時之本俸加一倍為準。年撫 金基數應隨同在職同階級軍人本俸調整支給之。
本條例所稱之基數,依同級現役每月個人所得給與為準;其標準由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