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之懲罰依其身分,區分如下: 一、軍官懲罰:撤職、降階、記過、申誡、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 罰薪、罰款及檢束。 二、士官懲罰:撤職、降階、記過、申誡、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 罰薪、罰款、悔過、檢束及罰勤。 三、士兵懲罰:廢止起役、記過、申誡、剝奪或減少退除給與、降級、罰 薪、罰款、悔過、禁足、罰勤及罰站。 權責長官應依違紀行為人受懲罰時之身分核定懲罰;違紀行為人於受懲罰 時,已喪失現役軍人身分者,其懲罰以撤職、降階、記過、申誡、剝奪或 減少退除給與及罰款為限。
軍官懲罰之種類如下: 一、撤職。 二、降階。 三、降級。 四、記過。 五、罰薪。 六、申誡。 七、檢束。
士官懲罰之種類如下: 一、撤職。 二、降階。 三、降級。 四、記過。 五、罰薪。 六、悔過。 七、申誡。 八、檢束。 九、罰勤。
士兵懲罰之種類如下: 一、降級。 二、記過。 三、罰薪。 四、悔過。 五、申誡。 六、禁足。 七、罰勤。 八、罰站。
軍官懲罰之種類如左: 一、撤職。 二、記過。 三、罰薪。 四、檢束。 五、申誡。
士官懲罰之種類如左: 一、管訓。 二、降級。 三、記過。 四、罰薪。 五、悔過。 六、罰勤。 七、申誡。
士兵懲罰之種類如左: 一、管訓。 二、降級。 三、記過。 四、禁閉。 五、罰勤。 六、禁足。 七、罰站。 八、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