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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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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法 第 2 條
現行條文: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
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
 民國 99 年 11 月 24 日修正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
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

 民國 89 年 01 月 29 日制(訂)定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達成保衛國家安全,
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