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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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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法
第 2 條
現行條文: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 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
民國 99 年 11 月 24 日修正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協助災害防救,達成 保衛國家與人民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
民國 89 年 01 月 29 日制(訂)定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發揮整體國力,建立國防武力,達成保衛國家安全, 維護世界和平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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