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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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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防空演習實施辦法
第 2 條
現行條文:
防空演習係為減少空襲之損害,所實施之演練。
民國 91 年 12 月 31 日修正
第 2 條
防空演習係為減少空襲之損害,所實施之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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