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內發生重大災害或須長期支援災害防救,且國軍常備部隊兵力不足 因應時,得運用參加年度後備軍人教召訓練計畫召訓編成之後備部隊 (以下簡稱後備部隊)適時投入支援,按召訓流路、區分梯次之計畫 兵力,依令轉用後,納入作戰區指揮部(以下簡稱作戰區)統一管制 運用,並藉教召訓練時機加強災害防救實務訓練。
二、運用對象及編管: 參加年度後備軍人教召訓練計畫召訓編成之後備部隊(以下簡稱後備 部隊),按召訓流路、區分梯次之計畫兵力,依令轉用後,納入作戰 區指揮部(以下簡稱作戰區)統一管制運用,並藉教召訓練時機加強 災害防救實務訓練。
二、構想: 為廣儲國軍救災兵力,達成長期支援災害防救之目的,運用年度後備 軍人教召訓練計畫召訓編成之後備部隊,按召訓流路、區分梯次之計 畫兵力,依令轉用後,納入作戰區指揮部(以下簡稱作戰區)統一管 制運用,以遂行災害防救任務,並藉教召訓練時機加強災害防救實務 訓練,提升後備部隊災防技能,以建立國軍災害防救備援之兵力。
二、構想: 為廣儲國軍救災兵力,達成長期協助災害防救之目的,運用年度後備 軍人教召訓練計畫召訓編成之後備部隊,按召訓流路、區分梯次之計 畫兵力,依令轉用後,納入作戰區指揮部(以下簡稱作戰區)統一管 制運用,以遂行災害防救任務,並藉教召訓練時機加強災害防救實務 訓練,提升後備部隊災防技能,以建立國軍災害防救備援之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