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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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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現行條文:
二十四、補助機關實地訪查之查核內容如下:
    (一)睦鄰計畫是否按照預定目標及進度執行。
    (二)執行成果與預期成果是否符合睦鄰計畫。
    (三)是否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經費。
    (四)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等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採購。
    (五)所購設備是否已作有效運用。
    (六)會計帳冊、預算控制及憑證內容是否合乎相關法令規定。
    (七)其他與本要點規定與睦鄰計畫執行有關之事項。
 民國 109 年 10 月 23 日修正
  第 26 條
二十六、前點實地訪查之查核內容如下:
    (一)睦鄰計畫之編製是否符合本要點規定。
    (二)睦鄰計畫是否按照預定目標及進度執行。
    (三)執行成果與預期成果是否符合睦鄰計畫。
    (四)是否依核定項目核實支用經費。
    (五)是否依政府採購法等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採購。
    (六)所購設備是否已作有效運用。
    (七)會計帳冊、預算控制及憑證內容是否合乎相關法令規定。
    (八)其他與本要點計畫有關之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