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予晉級: 一、受記過、降級懲罰,未滿半年者。但獲有獎勵者,可同功抵同過。 二、無故離營或因案審理中。 三、因病傷住院診療復健。
常備兵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予晉級: 一、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半年者。但獲有獎勵者,可同功抵同過。 二、無故離營或因案審理中者。 三、因病傷住院診療復健者。
常備兵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予晉級: 一 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半年者。但獲有獎勵者,可同功抵同過。 二 無故離營或因案審理中者。 三 因病傷殘住院診療復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