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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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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防法 第 3 條
現行條文:
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執行災害防救
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社會、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
國防目的之事務。
 民國 99 年 11 月 24 日修正
  第 3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執行災害防救
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社會、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
國防目的之事務。

 民國 89 年 01 月 29 日制(訂)定
  第 3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及與國防有關之
政治、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的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