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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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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現行條文:
禁足,於例假、休假或放假日實施與軍事勤務、內部管理或生活紀律有關
之必要教育;其期間為一日以上十日以下。
 民國 104 年 05 月 06 日修正
  第 25 條
禁足,於例假、休假或放假日實施必要之教育,非奉權責長官核准,不得
外出營區;其期間為一日以上十日以下。

 民國 56 年 07 月 05 日修正
  第 19 條
禁足:例假日禁止外出,其期間為一日以上、五日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