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 一、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 二、身高、體重或體格指標過高或過低,達不適服役標準。
凡身心障礙或有痼疾達不堪服役標準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
凡身體畸形、殘廢或有痼疾不堪服役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