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規則所為之通知,應以書面行之,並依法定程序送達。
抽籤計畫,由縣(市)政府依據各鄉鎮抽籤人數決定之,其主要事項如左: 一、抽籤場之選定與佈置。 二、抽籤實施日程及每日抽籤人數之分配。 三、各鄉鎮抽籤場工作人員之組成(人員組成表如附件二十四)。 四、所需籤票、籤筒及其他器材用具之準備。 五、有關經費交通及其他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