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定各種召集令及動員召集預告書之送達處所,依應召員之戶籍地 址,或其向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指定之通訊地址。 本規則所定各種召集之相關資訊,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得以專屬網頁、網際 網路、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法傳達應召員或廣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