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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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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
第 6 條
現行條文:
六、兼職、兼差懲罰(處)基準一覽表,如附表。
民國 91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第 6 條
六、兼職、兼差懲處標準一覽表 (如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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