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國 107 年 12 月 28 日修正 |
|
第 6 條 |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離營作業。
二、通報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徙。
(二)入出國登記。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失蹤人口查尋及註記。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編組、訓練、教育。
六、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
| 民國 95 年 07 月 12 日修正 |
|
第 6 條 |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離營作業。
二、歸鄉報到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徙。
(二)入出國登記。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查尋人口登記。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編組、訓練、教育。
六、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
| 民國 91 年 02 月 27 日修正 |
|
第 6 條 |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 離營作業。
二 歸鄉報到列管。
三 異動管理。
(一) 戶籍遷徙。
(二) 入出國登記。
(三) 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 身家狀況變更。
(五) 查尋人口登記。
(六) 其他異動事項。
四 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 編組、訓練、教育。
六 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 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 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
| 民國 90 年 11 月 21 日修正 |
|
第 6 條 |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 離營作業。
二 歸鄉報到列管。
三 異動管理。
(一) 戶籍遷徙。
(二) 入出國登記。
(三) 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 身家狀況變更。
(五) 查尋人口登記。
(六) 其他異動事項。
四 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 編組、訓練、教育。
六 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 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 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
| 民國 87 年 06 月 03 日修正 |
|
第 6 條 |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範圍如下:
一、離營作業。
二、歸鄉報到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徙。
(二)入出境登記。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查尋人口登記。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編組、訓練、教育。
六、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
| 民國 81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
|
第 6 條 |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範圍如左:
一、離營作業。
二、歸鄉報到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出遷入或判處徒刑。
(二)臨時離開居住地。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死亡失蹤或行方不明。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入出境登記。
五、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六、編組、訓練、教育。
七、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八、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九、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