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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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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現行條文: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離營作業。
二、通報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徙。
(二)入出國登記。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失蹤人口查尋及註記。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編組、訓練、教育。
六、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民國 107 年 12 月 28 日修正
  第 6 條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離營作業。
二、通報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徙。
(二)入出國登記。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失蹤人口查尋及註記。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編組、訓練、教育。
六、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民國 95 年 07 月 12 日修正
  第 6 條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離營作業。
二、歸鄉報到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徙。
(二)入出國登記。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查尋人口登記。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編組、訓練、教育。
六、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民國 91 年 02 月 27 日修正
  第 6 條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  離營作業。
二  歸鄉報到列管。
三  異動管理。
 (一) 戶籍遷徙。
 (二) 入出國登記。
 (三) 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 身家狀況變更。
 (五) 查尋人口登記。
 (六) 其他異動事項。
四  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  編組、訓練、教育。
六  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  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  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民國 90 年 11 月 21 日修正
  第 6 條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如下:
一  離營作業。
二  歸鄉報到列管。
三  異動管理。
 (一) 戶籍遷徙。
 (二) 入出國登記。
 (三) 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 身家狀況變更。
 (五) 查尋人口登記。
 (六) 其他異動事項。
四  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  編組、訓練、教育。
六  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  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  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民國 87 年 06 月 03 日修正
  第 6 條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範圍如下:
  一、離營作業。
  二、歸鄉報到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徙。
  (二)入出境登記。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查尋人口登記。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五、編組、訓練、教育。
  六、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七、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八、其他後備管理事項。

 民國 81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第 6 條
  後備軍人管理事項範圍如左:
  一、離營作業。
  二、歸鄉報到列管。
  三、異動管理。
  (一)戶籍遷出遷入或判處徒刑。
  (二)臨時離開居住地。
  (三)因案羈押或判處徒刑。
  (四)身家狀況變更。
  (五)死亡失蹤或行方不明。
  (六)其他異動事項。
  四、入出境登記。
  五、戰時或非常事變時之異動管理。
  六、編組、訓練、教育。
  七、體格檢查及訪問調查。
  八、轉役、免役、回役、除役、禁役。
  九、其他後備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