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前條規定列額之役男,因免役、禁役、喪失我國國籍、死亡或經死亡宣 告者,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應註銷列額,並報直轄市、縣(市) 政府備查。
依前條規定列額之役男,因免役、禁役、喪失我國國籍、死亡或經死亡宣 告者,戶籍地鄉 (鎮、市、區) 公所應註銷列額,並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備查。
陸、海、空軍總司令部(以下簡稱總部)及憲兵司令部應以國防部分配之預算員額為基礎 ,判斷翌年度軍事需要,及應屆退伍與行政損耗等所需補充兵額,並考量訓練基地,與兵 科學校之訓練能量,概定翌年度各兵科所需兵額,並調製兵員需求人數表(格式如附件五 ),於九月十五日前向國防部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