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軍人管理,依戶籍地行之,凡戶籍遷徒,其異動管理,依照第四章及 第六章之規定辦理。 前項人員辦理戶籍遷徙異動期間,遇有召集時,由新遷入戶籍地之縣市後 備指揮部,為其召集執行機關。
後備軍人管理,依戶籍地行之,凡戶籍遷徙,其異動管理,依照第四章及 第六章之規定辦理。 前項人員辦理戶籍遷徙異動期間,遇有召集時,由掌理兵籍之後備管理機 關,為其召集執行機關。
後備軍人管理,依戶籍所在地行之,凡戶籍遷徙,其異動管理,依照第四章及第六 章之規定辦理。如在辦理遷徙異動期間,遇有召集時,由掌理兵籍之後備管理機關 ,為其召集執行機關。
後備軍人管理,依戶籍所在地行之,凡戶籍遷徙,其異動管理,依照第四章及第六章之規 定辦理。如在辦理遷徙異動期間,遇有召集時,由掌理兵籍之後備管理機關,為其召集執 行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