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適用勞基法後,新進之編制內聘雇人員直接參 加勞工保險;另八十七年七月一日適用勞基法前之原編制內聘雇人員 參加軍人保險投保年資已達三十年者,逐年改行參加勞保,並辦理軍 人保險結算事宜(參加軍保年資滿三十年之次月份);至其餘人員於 九十二年度(即民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前)全部結清軍人保險給付, 一體納入勞保。
九、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一日適用勞基法後,新進之編制內聘雇人員直接參 加勞工保險;另八十七年七月一日適用勞基法前之原編制內聘雇人員 參加軍人保險投保年資已達三十年者,逐年改行參加勞保,並辦理軍 人保險結算事宜 (參加軍保年資滿三十年之次月份) ;至其餘人員於 九十二年度 (即民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前) 全部結清軍人保險給付, 一體納入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