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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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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用航空局)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所屬
    戰、航管單位,負責對空安全管制。
 民國 89 年 12 月 06 日修正
  第 9 條
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以下簡稱民用航空局) 及空軍總司令部所屬戰、
    航管單位,負責對空安全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