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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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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查閱內容
兵役法41 條相關行政函釋
1發文字號: 國後動管第 0990003151 號
 要  旨:
因應部分縣、市合併或改制為直轄市,國防部針對原符合兵役法第 41 條
第 3 款緩召事由之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是否需重提申請釋疑

2發文字號: 猛狄第 0960000386 號
 要  旨:
修正「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部分條文規定

3發文字號: 永澄第 5749 號
 要  旨:
對海外歸僑及大陸來台義胞之役男應徵服役期間,申請「玉山案」緩召,
審核作業時,其家庭人口之認定,在台戶籍資料所載者為準

4發文字號: 永澄第 5443 號
 要  旨:
金門來台 41 年次乙種國民兵孫○照一員,申請補辦後備軍人三 (教員)
緩召一案,應予專案補辦

5發文字號: 永澄第 5228 號
 要  旨:
金門來台 43 年次乙種國民兵林○榮一員,已臨召入營服役,因緩召原因
繼續存在,應即提前解召,並准予依法申辦緩召延長時效

6發文字號: (66)昌曄第 1503 號
 要  旨:
辦理國防重要工業專門技術員工緩召審查,及申請作業注意事項

7發文字號: (64)道迪第 012 號
 要  旨:
陸軍第一特種兵 (玉山案) 核准第三款「國民中小學教員」緩召後,,如
復任教職半年以上辭職者之處理

8發文字號: (60)公詠第 969 號
 要  旨:
陸軍第一特種兵陳○明申請五款 (獨子) 緩召,其姊從母姓有贅夫,應否
視為同父兄弟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