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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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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查閱內容
兵役法5 條相關行政函釋
1發文字號: (70)淦準第 3368 號
 要  旨:
役男入營前核定禁役,因實際執行不滿四年獲准假釋而核定免除禁役,補
行徵集入營後因犯逃亡罪,經司法機關撤銷假釋,執行殘刑,應辦理再行
禁役

2發文字號: (69)淦準第 4162 號
 要  旨:
經核定禁役之人犯,依「戡亂時期監所人犯處理條例」予以保釋者,不得
比照兵役法施行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免除禁役」之規定

3發文字號: (68)曉昭(初)第 2427 號
 要  旨:
兵役法施行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實施執行徒刑」應以在監
執行連同羈押之日數合併計算

4發文字號: 金純第 2393 號
 要  旨:
軍方代監執行之軍事犯,非現役軍人身分,法院應依規定通知縣市政府轉
團管區辦理禁役

5發文字號: (64)金純第 0317 號
 要  旨:
對禁役人員所持之國民身分證,役歷欄免蓋「禁役」章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