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

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國防部人力司
發文字號: 務實字第4266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62 年 12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內政法令解釋彙編-役政類 (下冊) (84年9月版) 第 4123 頁
相關法條兵役法 第 43 條
要  旨:
高工職訓中心學生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同意免除本次召集

全文內容:高工職訓中心學生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在受訓期間,依法接受教育及勤
務召集時,為配合政府政策,貫徹小康計畫,同意免除本次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