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來台 49 年次已訓乙種國民兵許○民一員,臨召服役案,出港捕魚,同意依規定延期入營
全文內容:經查許員來台定居滿六個月,依規定應併入陸軍第一三五九梯次於 71.3. 3 入營服役,因於 70.11.30 隨同川億一號漁船出港捕魚,同意依照徵兵 規則第五十三條附件卅五第十六款規定延期召集入營至返港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