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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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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國防部人力司
發文字號: 永澄字第3540號函
發文日期: 民國 70 年 08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內政法令解釋彙編–役政類 (下冊) (84年9月版) 第 4141 頁
相關法條兵役法 第 1 條
要  旨:
金馬來台 52 年次乙種國民兵李○財,高中畢業,申請提前臨召服常備兵
現役案,可比照高中 (職) 男生志願提前服役,准予辦理提前臨時召集

全文內容:金馬來台 52 年次乙種國民兵李○財,高中畢業,申請提前臨召服常備兵
現役案,可比照高中 (職) 男生志願提前服役,准予辦理提前臨時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