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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防部 國防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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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
發文字號: 院臺法字第1151018749號公告
發文日期: 民國 115 年 07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32 卷 134 期
相關法條陸海空軍刑法 第 54 條
附  檔: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
項及濃度值.PDF

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
濃度值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要  旨:
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 54 條第 1  項第 3  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
品品項及濃度值」,自 115 年 7 月 25 日生效

主    旨: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
品項及濃度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生效。
依 據:「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事項:一、本次修正第六點,「毒品品項或其代謝物」修正「依托咪酯( Etomi
date)」、「美托咪酯(Metomidate)」、「丙帕酯(Propoxate)
」及「異構物:Isopropoxate」之確認判定檢出濃度為 25ng/mL,並
增列「三氟依托咪酯(CF3-Etomidate) 」之確認判定檢出濃度為
25ng/mL 。
二、附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
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1 份。
編  註:
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民國 115 年 3  月 4  日院臺法字第 11510045
98 號公告,修正,並自 115 年 7 月 25 日生效。